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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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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来源:延安日报 发布时间:2010年7月21日下午5点32分

  延安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7月15日至16日在延安宾馆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飚主持会议,副主任刘进录、张宏、李世清、冯毅、董钢、李济平和秘书长张杰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师合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冯迎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建平,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办事机构、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的负责人和参加议题调研的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委员及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物业管理工作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了有关人事议案。

  郝飚在会议闭幕时指出,这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希望市政府要紧紧抓住中央关于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支持延安率先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政策机遇,进一步加强对经济运行工作的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全年目标任务。

  郝飚强调,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种新型市场主体,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织基础,也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载体。市政府要继续深入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合作社发展工作责任;进一步强化引导,狠抓合作社发展关键环节;进一步优化环境,加大对合作社发展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制度,促进合作社有效规范运行,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农村改革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郝飚指出,物业管理关系广大市民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这次会议重点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物业管理工作整改情况的报告。大家认为,尽管市政府在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中做了一些工作,但目前还没有实质性进展,与物业管理条例和广大业主的要求,与快速发展的物业管理的需要相比,仍然存在很大差距,存在许多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希望市政府从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建设和谐延安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延安率先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意见》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系统性、长远性入手,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安排计划,由易及难,由急及缓,认认真真、扎扎实实,逐步研究解决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件抓好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使物业管理工作尽快步入良性发展轨道。根据市政府的整改情况,市人大常委会适时再次听取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总之,要把此项工作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郝飚强调,这次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发表了很好的意见,提出了很多具有全局性的具体措施。会后,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农工委和办公室,要全面整理、汇总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形成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研究后反馈市政府。希望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人员认真研究,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全面落实审议意见,并在两个月内向主任会议报告研究处理情况。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办结的,要提出具体方案,明确进度安排;相关工委要跟踪调查落实情况,届时,一并向主任会议汇报督查情况。同时,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本次常委会会议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以及两个月后“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及时向市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的监督。

  郝飚最后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这次会议依法任命的23名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表示祝贺。并希望接受任命的同志,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市委确定的目标任务,恪尽职守,勤勉工作,以实际行动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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